電子郵件信箱
elng9764@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2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之其一或以上工程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2.技師事務所(聘有土木、水利、水土保持)。
(二)、投標資格證明文件:
1.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之其一或以上工程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聘有土木、水利、水土保持或結構技師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須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於資格標封內以供審查。(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2.電子領標,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上下載本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其他
1.書面資料可至本所財經課公開參閱。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未蓋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4.餘詳如投標須知.
5.開標期如逢天災等停止上班日時,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詳投標須知36條) 。
6.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7.本案工程預估經費5,000萬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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