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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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宜蘭縣政府制訂之招標文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本案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1.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請勿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經濟部98.6.6函及90.11.28函)請確認「廠商資格摘要」內容滿足招標所需之廠商資格。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且未受停業處分者。3.本次招標為第1次公告,本案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開標時無投標廠商家數限制,亦無原住民族廠商優先承攬之規定,全部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電子領標:(1)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2)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27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收發室(詳本案投標須知第30條)
其他:1.履約地點:宜蘭縣大同鄉。2.未來增購權利:未保留增購權利。3.決標方式:總價決標。4.決標原則:準用最有利標、固定費用、無訂底價。5.評選會議日期預訂於115年7月7日(週二)上午10時假本所2樓會議室辦理,實際開會時間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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