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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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將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金額為新台幣789萬3,755元整,視本所預算編列及得標廠商履約情況衡酌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擬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擬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丙等(含)以上合格營造廠商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
附加說明
一、以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
二、其它規定詳閱政府採購法營繕工程投標須知。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建設課提出,
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四、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招標文件內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
五、廠商之損害賠償責任上限,以契約總價為原則;機關得視採購特性及實際
需要訂定損害賠償責任上限及其排除適用情形。
六、開標若有優先議減價程序,如廠商不在場視同放棄。
七、投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
總標價低於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
八、開標當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行通知。
九、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十、本案採單價決標【以各項單價乘以預估數量為1之加總計算,決定得標廠商,本案預算278萬8,855元整,合計約可執行7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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