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D08 已決標公告

113年宜蘭縣三星鄉公有建物裝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決標日:113/04/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前進綠能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27,937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227,937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2.6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7 - 電力, 瓦斯, 蒸氣及熱水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蔡錫賢
聯絡電話 (03)9892018#313
機關代碼 3.76.42.60
單位名稱 公有零售市場
機關地址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聯絡人 蔡錫賢
聯絡電話 (03)9892018#313
傳真號碼 (03)9893846
電子郵件信箱 san120@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4/02
原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6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201會議室(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1000峰瓩(kWp)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3.04.01更正招標公告: 一、廠商資格更正為: 1.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2.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1000峰瓩(kWp)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投標截止期限更正為:113/04/15 17:00 三、開標時間更正為: 第一階段:開標日113/04/16 09:30 資格審查。 第二階段: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請於113/04/16 10:00 參加評審會議。 四、招標文件修正處皆已於檔案名稱標示,惟更正檔案眾多,建請廠商全數下載更新後文件使用。 -------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將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租賃期間: (一) 自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完工運轉併聯提供電能之日起算計9年11個月,租期屆滿時,租賃關係即行中止,甲方不另通知。 (二) 乙方於租賃期間內未有重大違反契約且有意續租者,得於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換約續租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為無意續租,租期屆滿租賃關係即行終止。 (三)餘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投標須知所訂期限,向本所行政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四、招標文件各項招標規定內容,由機關填寫,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若有以上情形,視為不合格。 五、餘詳見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60
聯絡人
蔡錫賢
聯絡電話
(03)9892018#313
機關代碼
3.76.42.60
單位名稱
公有零售市場
機關地址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聯絡人
蔡錫賢
聯絡電話
(03)9892018#313
傳真號碼
(03)9893846
電子郵件信箱
san120@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4/02
原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6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201會議室(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1000峰瓩(kWp)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3.04.01更正招標公告: 一、廠商資格更正為: 1.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2.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1000峰瓩(kWp)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投標截止期限更正為:113/04/15 17:00 三、開標時間更正為: 第一階段:開標日113/04/16 09:30 資格審查。 第二階段: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請於113/04/16 10:00 參加評審會議。 四、招標文件修正處皆已於檔案名稱標示,惟更正檔案眾多,建請廠商全數下載更新後文件使用。 -------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將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租賃期間: (一) 自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完工運轉併聯提供電能之日起算計9年11個月,租期屆滿時,租賃關係即行中止,甲方不另通知。 (二) 乙方於租賃期間內未有重大違反契約且有意續租者,得於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換約續租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為無意續租,租期屆滿租賃關係即行終止。 (三)餘詳如本案招標文件。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投標須知所訂期限,向本所行政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四、招標文件各項招標規定內容,由機關填寫,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若有以上情形,視為不合格。 五、餘詳見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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