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D27 已決標公告

112年三星鄉內景點割草、樹木修剪預約維護及災害搶修工作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決標日:111/1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瑋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6,000
原始預算
$ 1,000,000
底價金額
$ 980,000
決標折數
67.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2.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俞宛嘉
聯絡電話 (03)9892018#206
機關代碼 3.76.42.60
單位名稱 觀光產業發展所
機關地址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聯絡人 俞宛嘉
聯絡電話 (03)9892018#206
傳真號碼 (03)9893846
電子郵件信箱 san121@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雙方合意執行擴充條款,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之計價方式,擴充金額為100萬元整,保留後續擴充期間為簽訂合約後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1
原公告日 111/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案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6 09: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防災會議室(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原招標公告誤植,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文處(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等(含)以上合格營造廠商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3091)或園藝、林業等相關行業廠商之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11.11.30更正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如下: 1.原招標公告誤植押標金額度,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2.投標專用封面更新為[`投標專用封面_1111130更正.odt] 3.截止投標時間更新為[111年12月6日9時00分] 4.開標時間更新為[111年12月6日10時00分] 一、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廠商應於每月3日前進場施工,並於每月10日前交付完成工作。其餘項目本所得依實際需要分次通知進場施作,廠商應於通知日起3個日曆天內完成。 二、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投標須知所訂期限,向本所行政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三、招標文件各項招標規定內容,由機關填寫,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若有以上情形,視為不合格。 四、餘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俞宛嘉
聯絡電話
(03)9892018#206
機關代碼
3.76.42.60
單位名稱
觀光產業發展所
機關地址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聯絡人
俞宛嘉
聯絡電話
(03)9892018#206
傳真號碼
(03)9893846
電子郵件信箱
san121@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雙方合意執行擴充條款,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之計價方式,擴充金額為100萬元整,保留後續擴充期間為簽訂合約後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1
原公告日
111/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案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6 09: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防災會議室(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原招標公告誤植,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文處(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等(含)以上合格營造廠商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3091)或園藝、林業等相關行業廠商之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11.11.30更正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如下: 1.原招標公告誤植押標金額度,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2.投標專用封面更新為[`投標專用封面_1111130更正.odt] 3.截止投標時間更新為[111年12月6日9時00分] 4.開標時間更新為[111年12月6日10時00分] 一、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廠商應於每月3日前進場施工,並於每月10日前交付完成工作。其餘項目本所得依實際需要分次通知進場施作,廠商應於通知日起3個日曆天內完成。 二、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投標須知所訂期限,向本所行政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三、招標文件各項招標規定內容,由機關填寫,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若有以上情形,視為不合格。 四、餘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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