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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雙方合意執行擴充條款,得擴充金額為15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案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設立之證明,以下擇一:
(1)合法設立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有J803020運動比賽業、J803010運動表演業、J802010運動訓練業、J903020登山嚮導業等或相關之營業項目,並具有相關承攬活動經驗。
(2)合法登記之辦理大型運動活動團體,並具有馬拉松活動承攬經驗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二、限制性招標評選時間:
第一階段:開標日111/03/22 09:30 資格審查。
第二階段: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請於111/03/22 10:00 參加評選會議。
三、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日起15日內依評選委員及廠商承諾事項,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並配合機關要求修正及調整,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始可據以執行,並作為機關驗收之依據。
■賽前30天完成並函送本所「賽前成果冊」(含器材測試)。
■賽後15天完成並函送本所「賽事成果冊」。
■廠商應於111年12月4日(預計時程)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四、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行政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五、招標文件各項招標規定內容,由機關填寫,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若有以上情形,視為不合格。
六、餘詳見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