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
職稱:約聘工程員
所任工作:公路、橋樑、港灣工程之施工管理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
職稱:工程員
所任工作:公路、橋樑、港灣工程之施工管理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工務處)
職稱:處長
所任工作:公路、橋樑、親水、堤岸、景觀、河川、環境營造工程之規劃設計與施工管理
已退休_2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交通處公路局(第四區工程處第一工務段)
職稱:幫工程司兼段長
所任工作:公路、橋梁、隧道、山坡地水土保持工程等規劃、設計審查、監造施工及維護管理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職稱:正工程司兼副處長
所任工作:公路、橋梁、隧道、山坡地水土保持工程等規劃、設計審查、監造施工及維護管理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建設處)
職稱:處長
所任工作:道路工程等規劃、設計審查、監造施工及維護管理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三星鄉公所建設課
職稱:課長
所任工作:主管
學歷:
東亞工專建築工程專科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建設課課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三星鄉公所建設課
職稱:課長
所任工作:主管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蘇澳鎮公所建設課
職稱:課長
所任工作:主管
學歷:
國立宜蘭大學土木工程系碩士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農業課課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三星鄉公所農業課
職稱:課長
所任工作:主管
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學士
機關地址
266宜蘭縣 三星鄉 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廠商地址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北門里碧霞街121巷9號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0/06/14 - 111/06/30 (預估)
品項名稱
三星鄉遊活學人行串聯改善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三星鄉三星國中小周邊人行串聯改善工程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後續擴充)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評選委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是 呂學麟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
職稱:約聘工程員
所任工作:公路、橋樑、港灣工程之施工管理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
職稱:工程員
所任工作:公路、橋樑、港灣工程之施工管理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工務處)
職稱:處長
所任工作:公路、橋樑、親水、堤岸、景觀、河川、環境營造工程之規劃設計與施工管理
是 吳澤雄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交通處公路局(第四區工程處第一工務段)
職稱:幫工程司兼段長
所任工作:公路、橋梁、隧道、山坡地水土保持工程等規劃、設計審查、監造施工及維護管理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職稱:正工程司兼副處長
所任工作:公路、橋梁、隧道、山坡地水土保持工程等規劃、設計審查、監造施工及維護管理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宜蘭縣政府(建設處)
職稱:處長
所任工作:道路工程等規劃、設計審查、監造施工及維護管理
是 江淳銘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三星鄉公所建設課
職稱:課長
所任工作:主管
學歷:
東亞工專建築工程專科
是 洪文言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建設課課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三星鄉公所建設課
職稱:課長
所任工作:主管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蘇澳鎮公所建設課
職稱:課長
所任工作:主管
學歷:
國立宜蘭大學土木工程系碩士
是 蕭振岳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農業課課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三星鄉公所農業課
職稱:課長
所任工作:主管
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學士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附加說明
一、本案原合約(案號:109027)投標須知第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保留2年內,新台幣400萬元以內之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依上述規定辦理第一次後續擴充,決標金額為161萬元整。
二、於110年6月1日召開後續擴充會議中,廠商表達願意配合承接擴充案
三、並依原契約按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採固定費率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為建造費用(指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不含加值營業稅、工程保險費及試營運費等)x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各級距上限×玖拾玖%核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