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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監造費;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台幣34萬7,400元。
(二)本案之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土木、測量、大地、水利、水土保持、結構、環工工程等技師事務所(執業範圍:建築師、技師法等規定與本服務有關項目)。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等能提供本案標的內容之廠商。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土木、測量、大地、水利、水土保持、結構、環工工程等技術顧問機構(營業範圍:建築師、技師法等規定與本服務有關項目)。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等能提供本案標的內容之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郵購招標文件,請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三份為限)附回郵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郵票連同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寄達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建設課收。
二、 以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建設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四、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招標文件內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
五、 開標當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行通知。
六、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如投標須知 ); 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七、公開評選:投標截止時間為109年9月14日17:00前,並於109年9月15日上午9:00假本所二樓防災會議中心召開,屆時召開評審會議,請投標廠商派員參加現場簡報及詢答。。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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