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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於原履約期限內,擬增購之本標案所有項目為限,擴充之金額為新台幣30萬元整增購,單價同契約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8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6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86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所完成裝修
廠商資格摘要
凡國內之廠商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為經銷、製造、代理買賣各項傢俱設備及能提供本標的服務者(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報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2.本採購決標則為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如最低價廠商價格高於底價,得優先減價一次,如仍高於底價,則由到場廠商進行比減價格(以三次為限)。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3.本招標案係第二次(含以上)公開招標,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之情形,得採限制性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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