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j07@mail.e-land.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4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3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標件費100元(光碟乙片);郵購者附回郵150元整(快捷),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電子領標費用不收取文件費。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出納繳交標件費後,掣據洽行政課領取。2.郵購者請將工本費(郵政匯票,抬頭『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宜蘭縣員山鄉公所」(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322號)。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4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32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8年1月15日以前送達員山鄉公所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應具備印刷美編、出版等有關項目之營業項目,應具備印刷美編、出版等有關項目之合格設立公司或行號,得以提供本服務之廠商。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出納繳交標件費後,掣據洽行政課領取。2.郵購者請將工本費(郵政匯票,抬頭『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宜蘭縣員山鄉公所」(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322號)。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