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7116@mail.e-land.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件費100元(光碟乙片)郵購者附回郵150元整(快捷)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電子領標費用不收取件費。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出納繳交標件費後,掣據洽財政課領取。2.郵購者請將工本費(郵政匯票,抬頭『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宜蘭縣員山鄉公所」(宜蘭縣員山鄉復興路94號)。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264宜蘭縣員山鄉復興路94號-本所調解委員會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参加投標廠商資格為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且營業項目為旅行業【社】公司行號),均可参與投標,投標廠商應附具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下列影印本:交通部旅行業執照、納稅證明書文件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證書等招標案審查所需相關文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出納繳交標件費後,掣據洽財政課領取。2.郵購者請將工本費(郵政匯票,抬頭『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宜蘭縣員山鄉公所」(宜蘭縣員山鄉復興路94號)。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