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3宜蘭縣壯圍鄉宜蘭縣壯圍鄉壯志路1號
電子郵件信箱
htronney@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案決標日起4年內,擴充「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相關內容及橋梁檢測(含定期檢測、特別檢測、詳細檢測)、橋梁巡查、橋梁監測、安全評估、教育訓練及橋梁相關事項等,上限金額為新臺幣73萬3,924元。此工作機關得視財源及廠商履約情形決定是否由廠商承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3宜蘭縣壯圍鄉宜蘭縣壯圍鄉壯志路1號收發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日起至730日曆天(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參照工程會97年7月1日發布之「機關已訂約施工中工程因應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補貼原則計算範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事之廠商: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具有土木或結構,其技師執業執照所載技師科別應為土木工程科或結構科,並於該公司執業。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三)法人團體(含學校及機構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以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
二、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工務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三、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招標文件內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
四、 開標當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行通知。
五、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如投標須知 ); 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
六、公開評審:投標截止時間為112年9月25日(一)17:00前,並於111年9月26日(二)上午10:00假本所2樓會議室召開資格標審查,召開評審會議另行通知,屆時請投標廠商派員參加現場簡報及詢答。
七、若第1次公開徵求結果僅取得1家或2家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並以比、議價方式擇優辦理議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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