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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履約期間,機關因路燈損壞維護及新增累計金額超過契約總金額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其含原契約總額以新台幣捌佰萬元為上限,履約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3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3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3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乙級以上之電器(氣)承裝業,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者。
應具備之證明文件:
(1)各該業專業登記證。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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