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ulu131509@mail.e-land.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內,保有後續擴充本契約服務項目及數量之決定權,本案得辦理後續至969萬3,030元整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2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二段三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文件為光碟乙片);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新臺幣100元(文件為光碟乙片);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3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2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二段三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應為都市計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相關技師事務所能提供本案標的者。
3.計畫主持人須任職於本機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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