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tronney@mail.e-land.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2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二段三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及圖說電子檔工本費:200元整 。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開標地點
262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二段三號(二樓工務課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2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二段三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備註
1.為鼓勵優良廠商投標,投標廠商屬「宜蘭縣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獲獎廠商,於獲獎獎勵期間,可依該辦法辦理減半繳納押標金保證暨其他擔保(需檢附相關佐證文件俾憑審查。)
2.工程結算時,乙方需繳交瀝青刨除料回收費(按實際既有AC舖面刨除數量,乘以每噸300元)予甲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請寄送「宜蘭縣礁溪鄉公所」,請購招標文件工本費及購圖費之匯票收件人請一律填寫「宜蘭縣礁溪鄉公所」,另需附回郵票資100元快遞文件(匯票之文件及圖說電子檔費用200元);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2.逕購: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取得繳費憑證後,向本所收發室洽領。
3.電子領標:請逕自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上下載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竄改)。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招標文件及圖說可向本鄉觀光產業發展所閱覽。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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