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931235@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開蘭路1號(頭城鎮公所收發室)
開標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開蘭路1號(頭城鎮公所一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開蘭路1號(頭城鎮公所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6月30日前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為凡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非拒絕往來廠商者,且營業項目為旅行業(社)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J902011)
2.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乙種以上旅行業者執照
3.大型遊覽車車齡10年以內有關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大型遊覽車車齡10年以內有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向本所收發購買招標文件電子光碟,1片100元整(郵購需另附郵資)。採電子領標者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二、本採購案準用最有利標方式,以單價決標計算方式,採固定價格(每人單價新臺幣6,000元,並以實際參加人數計價)決標。
三、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含服務建議書10份)應於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下一階段評選(日期另行通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四、預定決標日期:同議約日期(日期另行通知)。
五、本採購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 明細投標。
六、餘詳招標文件。
七、原開標時間為115年3月31日下午2時,改為同日上午9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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