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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機關得視經費籌編及廠商履約情形,並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若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於履約期限內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80萬元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需營業項目登記有園藝服務、環境保護工程、景觀工程、土木包工業(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投標廠商應附:
1. 廠商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投標切結書。
4.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5. 各該業登記證。
6.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7.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
附加說明
1.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月3日下午17時止,上班時間內向本所收發室(頭城鎮開蘭路1號)購買招標文件電子光碟(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須另附快捷郵資50元),另採電子領標者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開標時間及地點:106年1月4日上午10時於本所2樓會議室。
3.餘詳如招標文件有關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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