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初步設計25日曆天,細部設計20日曆天,監造期限:工程開工至竣工驗收完成無待解事項。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設計監造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且『非拒絕往來之廠商』或『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之廠商』之技師事務所(土木、水利或結構技師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I101061) (土木、水利或結構技師者)。依法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土木、水利或結構技師者)、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水利或結構技師者)等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公司。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1.書面資料可至本所建設課公開參閱。
2.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未蓋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4.餘詳如投標須知。
5.開標期如逢天災等停止上班日時,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詳投標須知34條)。
6.本案如係上級補助款,俟核撥後再行撥付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