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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得於115年1月16日前,依經本所核備之細部計畫書經費分析表,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事宜,擴充後合計採購金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不超過新臺幣330萬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件工本費新臺幣100元,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憑據洽本所秘書室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本所三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本所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3月16日前完成履約標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核准設置之廣告設計、規劃、藝術景觀裝置設計業者或國內依法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符合「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之專業服務廠商,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相關規定(詳見本案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中標封之開標與截止投標日期與時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