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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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本所財政課繳納後,憑收據於秘書室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
履約期限
106年3月20、21、22日及4月5、6、7日計2梯次
廠商資格摘要
參加投標廠商資格為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且營業項目為旅行業【社】公司行號〉,均可參與投標,投標廠商凡在國內合法登記並領有效證件之旅行社。
一、「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二、有效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稅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三、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現場領標: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在辦公時間內憑投標書表工本費收據向本所秘書室領取「郵購者請附貼足郵資並書明收件人名稱、地址之大型回郵信封一個,並請妥慎估量郵遞時間及截止投標期限,逾期自行負責。(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現場領標:投標書表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於辦公時間內逕至本所財政課繳納{郵購者另附足額回郵郵資}(二)電子領標:領標費用新台幣94元整,請依網站規定方式付費。
其他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以公開評選限制性招標辦理,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廠商後,依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條規定,評選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再辦理議約事宜。二、評選:參選廠商應印製服務建議書一式十份連同投標文件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郵寄或逕送至本所收發室簽收。三、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四、評選辦法:詳如招標文件相關之說明。五、電子領標廠商注意事項:(1)投標時請列印電子領標憑據序號紙本放入大標封內備查。(2)可利用下載之標封封面貼於大型信封上並填妥廠商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等作為投標用信封袋。六、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七、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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