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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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營運期間為期3年(自機關書面通知日起算),本契約期滿如受託廠商營業未違反合約規定,且經機關評定優良之情形下,得後續擴充第1次3年;第一次擴充期間評定優良者,得再行後續擴充第2次3年,共得擴充2次,共計6年。如依原契約租金、權利金及條件核算收取,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政風室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三號(本所行政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學術機構、法人團體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或受理查詢之金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學術機構及法人團體免附)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開標時間:115年6月12日10時00分於本所二樓簡報室。
2.評審(評選)時間:115年6月12日13時30分於本所二樓簡報室舉行。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至本所領購、電子領標或郵購(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羅東鎮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羅東鎮公所政風室」(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3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4.本案聯絡方式:
(1)業務承辦人:林小姐/ 電話03-9545102轉386
(2)招標採購承辦人:李小姐/ 電話03-9545102轉21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政風室領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