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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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所政風室領取招標文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相關事項。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三號(本所行政室)
履約期限
115年11月11日至125年11月10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採購性質需求並參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之社會、醫療、宗教類之財團法人,且依其法人章程得辦理本受託業務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提出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二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查詢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開標時間:114年10月1日14時00分於本所二樓簡報室。
2.評審(評選)時間:114年10月2日14時00分於本所二樓簡報室。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至本所領購、電子領標或郵購(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羅東鎮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羅東鎮公所政風室」(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3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4.本案聯絡方式:
(1)業務承辦人:黃小姐/ 電話03-9545102轉333
(2)招標採購承辦人:李小姐/ 電話03-9545102轉21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