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100元後,掣據洽本所政風室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三號(本所二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三號(本所行政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倘本工程涉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請依「宜蘭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領購招標文件方式:
(一)自行採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至本所政風室洽購。
(二)郵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將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羅東鎮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羅東鎮公所政風室」(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3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三)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開標當日僅進行資格文件審查作業,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參加。
(四)增加圖說等補充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100元後,掣據洽本所政風室領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