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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之工作範圍可能因天然災害或實際需求而擴大,故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擴充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新台幣1,500,000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止。另本案合約期滿後如得標廠商表現良好,本所得依第一年契約內容條件保留後續擴充一年與得標廠商優先議價之權利,以一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100元後,摯據洽本所政風室領取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或契約金額用罄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核准有採購標的之廠商(營業項目須有園藝服務業,項目編碼A102080),並具備合格證件,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附加說明
1.本契約因有後續擴充之情形,如預估需用金額因立法程序遭刪減須配合之處理方式,就不足金額之情形,本所得無條件終止契約,得標廠商不得因此求償。
2.本採購案開標地點:本所二樓簡報室,開標時間:107年12月26日14時00分
3.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羅東鎮公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羅東鎮公所政風室」(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3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4.更正報價明細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政課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100元後,摯據洽本所政風室領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