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enny110@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因實際需求保留增購至114年12月31日之權利,所需費用於採購金額125萬元內支應,並依原契約項目、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向本所出納繳款取據後至工務課領取。(文件為光碟乙片;採電子領標者不須招標文件費用)
履約期限
1.機關通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2.施工方式以不影響市場攤商營運為原則,施工方式須採分區施作,每座電梯完工後即須開放使用。(電梯施工順序須經本所同意)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未填寫營業項目者為無限制)
■1.營業項目為 電梯安裝工程業(E603020)(請填寫營業項目名稱及代碼);
■其它:內政部核定之昇降設備專業廠商,具有昇降機乙級裝修技術士。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內政部核定之昇降設備專業廠商,具有昇降機乙級裝修技術士。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逕行與投標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議價或比價。
2.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3.空污費由得標廠商代繳,屆時再檢據核銷;若環保局核定為第1級營建工程等相關事業,廠商需協助回報是否需依特訂條款規定,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函報核備並據以實施;未依上開規定期限內作業,致本工程受罰之滯納金,由廠商負責繳納,機關不予核付。
4.招標文件如使用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編輯,請自行下載免費自由軟體安裝(例如:LibreOffice),即能開啟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