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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因實際需求保留增購112年1至12月份之權利,增購金額總計新台幣2,622,000元,依原契約項目、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採購金額總計新台幣5,244,000元,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循往例都有收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訂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政府立案登記之遊覽車客運業者或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其營業範圍包括遊覽車客運業務者或汽車客運運輸業相關業務之廠商。需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汽車運輸業」(請附汽車運輸業執照影本)。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
附加說明
1.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行投入。
4.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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