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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之E599010配管工程業、E701010通信工程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並具備合格證件,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具備電腦機房維護實務經驗並提出實績證明文件者(詳如投標須知;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
一、其他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
二、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完成後10日內(日曆天;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由負責人或委託之代理人攜帶招標文件規定之各項證件正本、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至本所簽訂契約。
四、契約書依規定須於正本加貼千分之一印花稅票,該費用得標廠商負責支付。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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