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ps012@mail.e-land.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計11個月,其所需費用依每個月概估為1萬5,000元整,合計16萬5,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6號3樓(地用課-總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房屋所有權人為自然人者: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房屋所有權人為法人者: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土地及建物(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所有權狀影本、使用執照影本
(3)土地登記簿謄本(原本)
(4)建物登記簿謄本(原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
(5)納稅證明文件(房屋及地價稅完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合法建物總地板面積(含合法附屬建物):180平方公尺以上;
面寬4.5米以上。
2.面臨道路寬度:8公尺以上。
3.建築物完成時間:25年以下。
4.租賃用途:辦公。
5.租賃位置:員山鄉外員段
四周道路及地段
東至:員山鄉文化路 西至:員山鄉復興路90巷
北至:員山鄉永金路、金山西路 南至:員山鄉復興路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