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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履約期間後續擴充2年(至109年12月31日止)及履約金額再後續擴充新臺幣213萬元(即履約金額最高上限為新臺幣319萬5,000元整)之權利。機關得視財源及廠商履約情形,決定是否委託廠商辦理。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三段21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至本所總務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三段219號一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三段219號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公司、法人團體或學術機構者,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附加說明
本案為107年度預算,將視宜關縣議會核定後,始得生效。
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為無訂底價
2.本次更正截標時間延至106年12月21日17:00,開標時間延至106年12月22日10: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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