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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51萬2,000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或累計達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153萬6,000元整)上限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寶路六十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限時掛號寄達本所總務辦公室收,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標案之採購名稱、案號,並附大型信封29cm×42cm以上並書妥收信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150元。(領標費用免費領取,郵寄索取領標日期,限截止收件前3日) (二)親自領標限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所總務辦公室免費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寶路六十號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須為通過衛生福利部認證之食品實驗室(以下通稱廠商),且需檢附檢驗項目之認證證明。(2) 營利事業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非營利性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非公立之研究機構、大專院校應檢附立案證明或法人登記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文件更改:勞務採購規格需求書 肆.工作內容第五項第8點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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