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1-18b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宜蘭縣營建工程污染管制及空污費徵收計畫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4/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廷工程顧問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360,000
原始預算
$ 10,3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42.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計畫)吳國華、(招標)邱于珊
聯絡電話 (03)9907755#216、505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空氣噪音防制科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計畫)吳國華、(招標)邱于珊
聯絡電話 (03)9907755#216、505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g221418@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 現金或匯票均可;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6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9 11:30
開標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如逾1月1日則為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廠商資格相關規定請詳見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應徵資格:應徵者應檢附具備下列第(一)項或(二)項資格相關資料,並符合第(三)項條件及檢附第(四)項文件。 (一)工程技術顧問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號:I101061,並應具環境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技師執業執照(應於該公司執業)。 3.納稅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照。 2.納稅證明。 3.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本案不得共同投標,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含分公司),不可分別提出應徵之服務建議書,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四)本案服務建議書1式8本。 二、因本計畫具延續性,基於民眾權益、為民服務原則與避免污染管制空窗期,若116年度接續本計畫之招標案於116年1月1日前未完成決標,本案得標廠商須提供既有基本人力(包含計畫經理1人、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相關行政業務3人、營建工程及噪音巡查6人)持續履行合約事項至116年度計畫決標日止,期限以不超過2個月為原則,與本局進行契約變更方式辦理。 三、本計畫倘未於115年1月1日前決標,將依實際決標日計算計畫執行期間契約價金。 四、本案係先行招標,115年度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將另案函知廠商決標事宜,並以預算通過日為決標日。如預算遭刪減,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如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另外本案依預算法第54條、地方制度法第40條暨宜蘭縣政府總預算案未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3.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計畫)吳國華、(招標)邱于珊
聯絡電話
(03)9907755#216、505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空氣噪音防制科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計畫)吳國華、(招標)邱于珊
聯絡電話
(03)9907755#216、505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g221418@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 現金或匯票均可;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6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9 11:30
開標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如逾1月1日則為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廠商資格相關規定請詳見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應徵資格:應徵者應檢附具備下列第(一)項或(二)項資格相關資料,並符合第(三)項條件及檢附第(四)項文件。 (一)工程技術顧問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號:I101061,並應具環境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技師執業執照(應於該公司執業)。 3.納稅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照。 2.納稅證明。 3.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本案不得共同投標,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含分公司),不可分別提出應徵之服務建議書,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四)本案服務建議書1式8本。 二、因本計畫具延續性,基於民眾權益、為民服務原則與避免污染管制空窗期,若116年度接續本計畫之招標案於116年1月1日前未完成決標,本案得標廠商須提供既有基本人力(包含計畫經理1人、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相關行政業務3人、營建工程及噪音巡查6人)持續履行合約事項至116年度計畫決標日止,期限以不超過2個月為原則,與本局進行契約變更方式辦理。 三、本計畫倘未於115年1月1日前決標,將依實際決標日計算計畫執行期間契約價金。 四、本案係先行招標,115年度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將另案函知廠商決標事宜,並以預算通過日為決標日。如預算遭刪減,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如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另外本案依預算法第54條、地方制度法第40條暨宜蘭縣政府總預算案未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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