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221418@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6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開標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廠商資格規定請詳附加說明之廠商資格摘要補充。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補充】
應徵資格:
一.有立案證明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營業項目具有產品設計業(I501010)、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B01010)、其他設計業(I599990)等其中之一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者,同時協力廠商均須具有施工能力。
二.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及條件:
(一)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
(二)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含分支機構或公司)不可分別提出應徵之服務建議書。
四.本案採單獨承攬,參選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應以一家具名。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