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g7181@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 現金或匯票均可。
開標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80日曆天內。(詳契約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應檢附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CD01990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1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CD01030汽車及零件製造業,或其他行業別得以承作本採購標的之業者)。
(二)投標時廠商需檢附原廠正本型錄(或影本,需蓋「與正本相同」之章及公司大小章),並須檢附依本規範製作與原廠型錄相符之中文規範說明書及就本案規格於型錄上劃線逐條編號標示以供審查,並提供與原廠型錄無訛(不得造假),否則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之保證書(保證書格式不拘,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三)最近一期或上期納稅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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