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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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 現金或匯票均可。
廠商資格摘要
應徵者應具備第一項至第四項其中一項資格:(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技師執業執照(應於該公司執業)
(三)納稅證明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五)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營業項目代碼: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或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
(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納稅證明
三、學術研究機構免提報納稅證明,如為公立學校應檢附「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及「學校組織規程影本」;私立學校應檢附「財團法人登記書影本」、「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及「學校組織規程影本」。
四、從事與本計畫工作項目相關之專案計畫工作具有一年以上經歷核准立案之財團法人、協會、學會及非營利組織、團體等。
附加說明
(一) 本案係先行招標,110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及中央經費核定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及中央經費核定後,將另案函知廠商決標事宜。如預算遭刪減或未獲通過,本局得按預算刪減之比例調整預算金額。另本計畫經費係屬中央補助款辦理,倘環保署補助經費若有變動,本計畫經費將依環保署核定結果予以刪減,並以該計畫經費及已依決標金額修正之報價(經費分析表)調整本案契約價金及工作項目。
(二) 本計畫經費係屬中央補助款辦理之專案計畫,後續若因補助款撥付地方期程或本府預算分配期程等問題,致使本局撥付得標廠商費用之時間有所延遲時,得標廠商不得提出利息等相關衍生費用之申請。
(三)履約期限:自(不含期末報告審查期間)
(四)餘詳如本案徵選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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