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25 已決標公告

109-110年度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做為水泥生料使用計畫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8/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00,000
原始預算
$ 48,000,000
底價金額
$ 30,000,000
決標折數
33.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42.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計畫)劉家豪、(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607、501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計畫)劉家豪、(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607、501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keephope@i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 現金或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6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7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倘逾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合法登記有案之工商廠﹙場﹚:可收受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作為水泥生料添加料使用,並製成符合CNS卜特蘭水泥者。 2.投標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應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 (二)投標廠商之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具有下列資格者: 1.焚化再生粒料使用容量,需提出處理設施設置說明切結書,格式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附件一及可處理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月產量(廠商每月餘裕處理量至少達417公噸)之切結書正本(廠商餘裕處理量說明切結書,格式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附件二)。 2.水泥產品須經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檢驗合格為CNS卜特蘭水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係先行招標,109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將另案函知廠商決標事宜。如預算遭刪減或未獲通過,本局得按預算刪減之比例調整預算金額。 2.本採購案若機關所編列預算未獲宜蘭縣議會審議通過或遭部分刪減,致預算無法動支或減少,機關得不交付焚化再生粒料或僅交付部分焚化再生粒料,且不補貼(償)廠商所有損失,且機關得因預算無法動支或減少因素,經預告終止合約。 3.決標方式: (1)本案採單價、最低標方式決標(每家廠商投標數量上限及下限分別為12,000公噸、10,000公噸,機關保留採購數量選擇組合權利,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所報單價在核定底價內依標價及可決標之數量,依序辦理複數決標(得標廠商得為2家以上且得有不同決標單價),決標程序詳如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決標原則,報價內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預算總金額新臺幣4,800萬元整。倘廠商投標數量總和不足48,000公噸或分數量決標金額總計未達4,800萬元整,本局將視需求另案辦理招標作業,不委託本案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採購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焚化再生粒料
預估數量 48000
單位 公噸
截標時間 108/12/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計畫)劉家豪、(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607、501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計畫)劉家豪、(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607、501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keephope@i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 現金或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6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7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倘逾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合法登記有案之工商廠﹙場﹚:可收受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作為水泥生料添加料使用,並製成符合CNS卜特蘭水泥者。 2.投標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應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 (二)投標廠商之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具有下列資格者: 1.焚化再生粒料使用容量,需提出處理設施設置說明切結書,格式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附件一及可處理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月產量(廠商每月餘裕處理量至少達417公噸)之切結書正本(廠商餘裕處理量說明切結書,格式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附件二)。 2.水泥產品須經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檢驗合格為CNS卜特蘭水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係先行招標,109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將另案函知廠商決標事宜。如預算遭刪減或未獲通過,本局得按預算刪減之比例調整預算金額。 2.本採購案若機關所編列預算未獲宜蘭縣議會審議通過或遭部分刪減,致預算無法動支或減少,機關得不交付焚化再生粒料或僅交付部分焚化再生粒料,且不補貼(償)廠商所有損失,且機關得因預算無法動支或減少因素,經預告終止合約。 3.決標方式: (1)本案採單價、最低標方式決標(每家廠商投標數量上限及下限分別為12,000公噸、10,000公噸,機關保留採購數量選擇組合權利,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所報單價在核定底價內依標價及可決標之數量,依序辦理複數決標(得標廠商得為2家以上且得有不同決標單價),決標程序詳如本案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決標原則,報價內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預算總金額新臺幣4,800萬元整。倘廠商投標數量總和不足48,000公噸或分數量決標金額總計未達4,800萬元整,本局將視需求另案辦理招標作業,不委託本案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採購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焚化再生粒料
預估數量
48000
單位
公噸
截標時間
108/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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