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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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
履約期限
108年1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應徵者應具備下列一到三項其中一項資格,並同時符合四至六項之條件。
一.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199990】,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提供納稅證明文件。
二.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領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技師執業執照。
(三)納稅證明文件。
(四)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
(五)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 學術研究機構
(一) 學校處具之參與投標公函
(二) 學校組織規程影本
(三) 財團法人登記書影本(私立學校應檢附文件,公立學校免檢附)
(四) 未設置環境教育相關學(科)系者,應邀請具有環境教育專業之協力團隊或成員參與(檢附協力證明書)
四. 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本)。
五. 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含分公司)不可分別提出應徵之服務建議書,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六. 本案不得共同投標。
領購招標文件方式
1.自行洽購:
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出納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後,摯據洽本局行政科標案承辦人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
請將標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新臺幣16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3.電子領標:
提供電子領標每標新臺幣100元,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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