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2-25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天然災害緊急租用機具及流動公廁開口契約案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8/03/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境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00,000
原始預算
$ 4,601,000
底價金額
$ 4,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42.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計畫)洪瑞均、(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308、501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計畫)洪瑞均、(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308、501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keephope@i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3/26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之合法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及證明文件影本(本案允許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另共同投標廠商需具備下列行業別之代碼,須符合共同投標補充規定,如附件四)。 (一)土木包工業(代碼E10201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製造業(代碼E103101);廢棄物清除業(代碼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代碼J10109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代碼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代碼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代碼F213100);汽車貨運業(代碼G101061)之廠商或機構。 (二)請檢附符合本案規範之流動廁所型錄影本。 (三)上開資格廠商或機構其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納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五)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計畫各工作項目執行數量之多寡,視天然災害發生後救災需要而定,若契約期間無天然災害發生,將無委託費用發生,即契約各工作項目租賃數量為預估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計畫)洪瑞均、(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308、501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計畫)洪瑞均、(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308、501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keephope@i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3/26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之合法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及證明文件影本(本案允許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另共同投標廠商需具備下列行業別之代碼,須符合共同投標補充規定,如附件四)。 (一)土木包工業(代碼E10201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製造業(代碼E103101);廢棄物清除業(代碼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代碼J10109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代碼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代碼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代碼F213100);汽車貨運業(代碼G101061)之廠商或機構。 (二)請檢附符合本案規範之流動廁所型錄影本。 (三)上開資格廠商或機構其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納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五)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計畫各工作項目執行數量之多寡,視天然災害發生後救災需要而定,若契約期間無天然災害發生,將無委託費用發生,即契約各工作項目租賃數量為預估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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