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21 已決標公告

宜蘭縣廚餘再利用廠前期規劃委託服務案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6/11/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象騰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0,000
原始預算
$ 963,270
底價金額
$ 9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42.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計畫)洪瑞均、(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308、501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計畫)洪瑞均、(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308、501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keephope@i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828,41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7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或郵寄宜蘭縣五結利澤郵局第104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核准登記設立之國內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法人或團體、學術機構、其他廠商。 二、應檢附文件: (一)廠商(公司、法人、團體、機構)設立或登記証明文件。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證書、執業執照(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資格投標者須檢附)。 (三)(最近一期或上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學術機構免提納稅證明文件)。 (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之計畫主持人應具備以下之執行經驗證明文件: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可行性評估或先期規劃或招商作業其中一項以上,及財務金融、法律、工程技術(環境工程、交通運輸、營建、土木、建築)其中一項以上專長。 2.投標廠商之主要工作人員應包括以下專長(專業技能)之證明文件:(1)財務金融(2)法律(3)工程技術(環境工程、交通運輸、營建、土木、建築)(4)若未具備服務範圍內部分之專業能力,則可委聘相關專業顧問支援服務事項,但須在參與計畫人力項目中註明並提出合作意書,且簽約後,除有特殊原因經同意外,不得任意更換。如經同意更換相關專業顧問,該遞補之專業顧問,其資格、條件及資歷不得低於原專業顧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3.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計畫)洪瑞均、(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308、501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計畫)洪瑞均、(招標)張孟琪
聯絡電話
(03)9907755#308、501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keephope@i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828,41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現金或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7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或郵寄宜蘭縣五結利澤郵局第104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核准登記設立之國內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法人或團體、學術機構、其他廠商。 二、應檢附文件: (一)廠商(公司、法人、團體、機構)設立或登記証明文件。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證書、執業執照(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資格投標者須檢附)。 (三)(最近一期或上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學術機構免提納稅證明文件)。 (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之計畫主持人應具備以下之執行經驗證明文件: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可行性評估或先期規劃或招商作業其中一項以上,及財務金融、法律、工程技術(環境工程、交通運輸、營建、土木、建築)其中一項以上專長。 2.投標廠商之主要工作人員應包括以下專長(專業技能)之證明文件:(1)財務金融(2)法律(3)工程技術(環境工程、交通運輸、營建、土木、建築)(4)若未具備服務範圍內部分之專業能力,則可委聘相關專業顧問支援服務事項,但須在參與計畫人力項目中註明並提出合作意書,且簽約後,除有特殊原因經同意外,不得任意更換。如經同意更換相關專業顧問,該遞補之專業顧問,其資格、條件及資歷不得低於原專業顧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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