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14 已決標公告

購置15噸清溝車1輛及17噸抓斗式資源回收車1輛採購案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5/1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藍科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34,000
原始預算
$ 9,800,000
底價金額
$ 9,700,000
決標折數
98.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42.3.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恆裕、陸世強
聯絡電話 (03)9907755#606、500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林恆裕、陸世強
聯絡電話 (03)9907755#606、500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ilb30@i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8,42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23
原公告日 105/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29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9 10:30
開標地點 本局1樓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49萬元整(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並應繳納押標金與履約保證金之差額新台幣49萬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或郵寄宜蘭縣五結利澤郵局第104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於決標後200日內將該車輛完成交車(不含規格查驗及領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在案之合法廠商無不良紀錄者。應具備下列資格及證明文件影本。 一、營業項目: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或汽車零售業(F214010)或國際貿易業(F401010)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 二、上開資格機構其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105.12.21更正公告:更正資料內容如下: 採購規範第貮條第十項第2款修改為【整車寬度:2,500mm或以下。(不含後視鏡)】及第貮條第十一項第10款【特殊功能噴頭(以下產品須為原裝進口,原產地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須提供型錄及進口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書面領標: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出納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每份標件新台幣200元【文件為紙本招標文件1份】),摯據洽本局行政科標案承辦人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並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6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2.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提供電子領標每標100元。 2.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履約保證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98萬元整(繳納期限:決標後訂約前),履約完成後轉為保固保證金,並發還履約保證金與保固保證金之差額新台幣68萬6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29萬4000元整
其他 1.廠商郵寄至本局設於宜蘭縣五結利澤郵局104號專用信箱之投標文件,於投標時間截止後,即由本局標案承辦人會同本局政風人員至郵局領取,並以標件封面之郵戳日期時間,作為投標時間及先後排序之判斷依據。逾截止投標時間寄遞之投標文件,於會同取件後,由本局標案承辦人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本招標公告同時刊載於本局網站:http://www.ilepb.gov.tw。 3.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4.履約期限:得標廠商於決標後200日內將該車輛完成交車(不含規格查驗及領牌時間),本案車輛之查驗作業由本局指定之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RTC)或公證單位,依照本局採購規範需求進行查驗(查驗報告須於本局辦理驗收時提出),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支付,再交本局審驗。 5.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釋有關限制大陸地區廠商、產品及勞務參與之適法性:本案禁止廠商提供中國大陸地區製造產品。 6. 本案屬先行辦理招標作業,如無相關補助款或105年12月30日前無法決標則停止執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恆裕、陸世強
聯絡電話
(03)9907755#606、500
機關代碼
3.76.42.3.6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
林恆裕、陸世強
聯絡電話
(03)9907755#606、500
傳真號碼
(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
ilb30@i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8,42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23
原公告日
105/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29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9 10:30
開標地點
本局1樓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49萬元整(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並應繳納押標金與履約保證金之差額新台幣49萬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或郵寄送達本局收發室或郵寄宜蘭縣五結利澤郵局第104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於決標後200日內將該車輛完成交車(不含規格查驗及領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在案之合法廠商無不良紀錄者。應具備下列資格及證明文件影本。 一、營業項目: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或汽車零售業(F214010)或國際貿易業(F401010)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 二、上開資格機構其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105.12.21更正公告:更正資料內容如下: 採購規範第貮條第十項第2款修改為【整車寬度:2,500mm或以下。(不含後視鏡)】及第貮條第十一項第10款【特殊功能噴頭(以下產品須為原裝進口,原產地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須提供型錄及進口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書面領標: (1)自行洽購: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出納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每份標件新台幣200元【文件為紙本招標文件1份】),摯據洽本局行政科標案承辦人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並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160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2.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提供電子領標每標100元。 2.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履約保證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98萬元整(繳納期限:決標後訂約前),履約完成後轉為保固保證金,並發還履約保證金與保固保證金之差額新台幣68萬6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29萬4000元整
其他
1.廠商郵寄至本局設於宜蘭縣五結利澤郵局104號專用信箱之投標文件,於投標時間截止後,即由本局標案承辦人會同本局政風人員至郵局領取,並以標件封面之郵戳日期時間,作為投標時間及先後排序之判斷依據。逾截止投標時間寄遞之投標文件,於會同取件後,由本局標案承辦人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本招標公告同時刊載於本局網站:http://www.ilepb.gov.tw。 3.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4.履約期限:得標廠商於決標後200日內將該車輛完成交車(不含規格查驗及領牌時間),本案車輛之查驗作業由本局指定之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RTC)或公證單位,依照本局採購規範需求進行查驗(查驗報告須於本局辦理驗收時提出),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支付,再交本局審驗。 5.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釋有關限制大陸地區廠商、產品及勞務參與之適法性:本案禁止廠商提供中國大陸地區製造產品。 6. 本案屬先行辦理招標作業,如無相關補助款或105年12月30日前無法決標則停止執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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