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919-1000 已決標公告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113年購置輔具服務專車」財物採購案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3/09/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標鎰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0,000
原始預算
$ 2,100,000
底價金額
$ 1,804,000
決標折數
91.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42.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奕彰
聯絡電話 (03)9359990#3102
機關代碼 3.76.42.3.3
單位名稱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
聯絡人 陳奕彰
聯絡電話 (03)9359990#3102
傳真號碼 (03)9359993
電子郵件信箱 yizhang09616@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1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2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9/30 17:00
開標時間 113/10/01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1樓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1樓行政科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宜蘭縣政府衛生局B1停車場(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 (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列有「汽車批發業」(F114010)、「汽車零售業」(F21401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或「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3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及次日,依序按原時段和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二、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三、領購招標文件費用及方式: 1.■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出納處繳費後領取招標文件,收取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2.電子領標:(1)收取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2)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奕彰
聯絡電話
(03)9359990#3102
機關代碼
3.76.42.3.3
單位名稱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
聯絡人
陳奕彰
聯絡電話
(03)9359990#3102
傳真號碼
(03)9359993
電子郵件信箱
yizhang09616@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1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2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9/30 17:00
開標時間
113/10/01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1樓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1樓行政科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宜蘭縣政府衛生局B1停車場(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 (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列有「汽車批發業」(F114010)、「汽車零售業」(F21401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或「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3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及次日,依序按原時段和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二、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三、領購招標文件費用及方式: 1.■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出納處繳費後領取招標文件,收取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2.電子領標:(1)收取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2)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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