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415-1100 已決標公告

111年保健科業務宣導品財物採購案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1/03/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美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34,360
原始預算
$ 3,069,900
底價金額
$ 2,700,000
決標折數
90.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42.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4 - 塑料製包裝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曹錦蘭
聯絡電話 (03)9322634#2302
機關代碼 3.76.42.3.3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
聯絡人 曹錦蘭
聯絡電話 (03)9322634#2302
傳真號碼 (03)9369084
電子郵件信箱 yci@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3/24
原公告日 111/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51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本局行政科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2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14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5 11: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元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51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本局行政科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後30個工作天繳交樣品,經審核合格後60個工作天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及次日,依序按原時段和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二、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三、領購招標文件費用及方式: 1.■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出納處繳費後領取招標文件。2.電子領標:(1)收取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2)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四、得標後30個工作天繳交樣品,經審核合格後60個工作天完成交貨。 ■■更正公告:修正本案標件序號6.111年業務宣導品財物採購需求說明總彙整及8-2.宣導品標案廠商單價分析表計2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曹錦蘭
聯絡電話
(03)9322634#2302
機關代碼
3.76.42.3.3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
聯絡人
曹錦蘭
聯絡電話
(03)9322634#2302
傳真號碼
(03)9369084
電子郵件信箱
yci@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3/24
原公告日
111/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51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本局行政科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非電子領標2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14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5 11: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元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51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本局行政科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後30個工作天繳交樣品,經審核合格後60個工作天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及次日,依序按原時段和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二、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三、領購招標文件費用及方式: 1.■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出納處繳費後領取招標文件。2.電子領標:(1)收取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2)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四、得標後30個工作天繳交樣品,經審核合格後60個工作天完成交貨。 ■■更正公告:修正本案標件序號6.111年業務宣導品財物採購需求說明總彙整及8-2.宣導品標案廠商單價分析表計2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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