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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單位:顏小姐#1705 採購承辦:林先生#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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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victini494@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於116年12月31日前得以預算金額新臺幣223萬8,400元整(第一組110萬7,210元、第二組113萬1,190元)額度內,向廠商以合約項目及單價辦理增購(新年度小型公務車輛養護案採購完成決標時自動失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至本局行政科領取或以郵寄方式(檢附回郵信封)索取,費用2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保管金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局公務車輛供公共安全、救護、救災使用,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局公務車輛供公共安全、救護、救災使用,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結算金額已達本案各組契約金額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為具經濟部公司行號、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JA01010(汽車修理業)或與本採購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1.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並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案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若因故停止辦公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3.廠商未派員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本採購相關作業程序如下:
114年12月19日下午17時整,截止投標。
114年12月22日下午2時整,辦理第1組開標作業,同日下午3時整,辦理第2組開標作業。
6.廠商得標後,以原繳納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數額如超出履約保證金金額,超出之部份無息發還得標之廠商。
7.本案採複數決標,相關投標、決標規定如下:(詳規格)
(一) 本案公務車輛養護分為二組:
1、 第一組:頭城鎮、礁溪鄉、壯圍鄉、宜蘭市(含局本部)、員山鄉、大
同鄉。
2、 第二組:三星鄉、五結鄉、冬山鄉、羅東鎮、蘇澳鎮、南澳鄉。
(二) 廠商投標及決標規定:
1、 廠商得就各組投標,但僅能為其中一組之得標廠商。
2、 開標順序將由第一組先開標,後開第二組,如第一組投標廠商合格家
數不符規定無法開標,當依序由第二組開標。
3、 廠商如同時投標二組,於第一組已得標,則第二組時其所投之標不
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予決標。
4、 各組得標廠商最多為2家,得標金額相同時,由2家依各組得標金額平
均施作,如各組得標廠商僅1家時,得標廠商僅能就得標金額二分之
一施作;各組得標金額不同時,依不同得標金額計算施作。
5、 本案決標程序,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會89年5月3日(89)工程企字第89010368號函辦理。
(三) 各組投標廠商之報價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含
原報價有採購法第58條之情形,其後經依規定程序處理後方予決標者)為
得標廠商;各組其他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由標價最低依序洽
願按該最低標報價承做,如願減至最低標報價者,亦得併列為得標廠商,
願按該最低標報價承作之廠商填寫「比照最低標廠商之價格承攬併列為得
標廠商切結書」;前述依序如標價相同者,由開標主持人抽籤為之。
(四) 得標廠商應於投標組內設立自有或特約養護場所。
(五) 本案屬開口契約,所載數量均為預估數量,實際依廠商供應之項目及數
量結算,累計給付之金額上限為各組得標金額。另各項目單價係依廠商投
標報列單價,按決標總價與廠商報價清單總價之比例調整,惟本局如認顯
不合理或不符一般市場價格時,得與廠商雙方協議合理調整訂定。
8.本採購作業文件(.odt)採用<Libre Office自由辦公軟體>製作,如無法開啟請至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下載安裝。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131,19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