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aazzz6@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出納】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局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標件工本費:新臺幣 200元(文件為光碟乙片);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 12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本局二樓會議室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營造業並領有登記證,隸屬於當年度公會會員,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投標情形者。(詳如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
十四、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依標案實際需求增刪)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3)各該業登記證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基本資料文件正本:(依標案實際需求增刪)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營造業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件者須檢附)
■(4)押標金票據或證明文件(依本須知押標金及保證金與其他擔保相關規定,得以減免押標金之投標廠商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內(上班時間內)至本局行政科【出納】繳交購置標件工本費後,摯據洽本局行政科領取招標文件。標件工本費:新臺幣 200元(文件為光碟乙片);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 12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