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2.2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3 其他通用機具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6.42.28 |
| 單位名稱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 宜蘭市 舊城南路1號 |
| 聯絡人 | 莊欣達 |
| 聯絡電話 | (03) 9365027 #2004 |
| 傳真號碼 | (03) 9311038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6/06/09 14:00 |
| 原公告日期 | 106/05/2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宜蘭縣-全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4 |
| 廠商代碼 | 36056273 |
| 廠商名稱 | 康鷹空間資訊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承德路2段215號7樓之4 |
| 廠商電話 | (02) 25571429 |
| 決標金額 | 709,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7/03 - 106/09/30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27480100 |
| 廠商名稱_2 | 倡昇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廠商代碼_3 | 23205238 |
| 廠商代碼_4 | 12976407 |
| 廠商名稱_3 | 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6年度購置救護頭盔241頂採購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烜毅實業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24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807,350元 |
| 底價金額 | 709,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法國(France)(歐盟)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709,0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康鷹空間資訊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900,98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
| 標價金額_2 | 749,992元 |
| 未得標廠商_2 | 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標價金額_3 | 706,13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6/07/03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6/07/12 |
| 契約編號 | 1060504HT0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709,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財物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42.28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於106年6月9日下午2時開標,計有「倡昇有限公司」、「烜毅實業有限公司」、「康鷹空間資訊有限公司」及「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廠商投標,資格審查結果4家廠商均符合規定。 二、本案於106年6月20日下午2時30分進行評審會議,經評審委員審查廠商企劃書及聽取簡報及詢答後,根據廠商綜合表現評定分數,依招標文件所訂評定方式(序位法),廠商烜毅實業有限公司獲得全部出席委員評定分數之總平均為85.25分,名次總積分4分為最低,獲評為第1名,且經評選委員全數之決定經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後,取得優先議價資格。 三、本案於106年7月3日下午4時辦理議價作業,優先議價廠商「烜毅實業有限公司」標價新臺幣(以下同)80萬7,350元整,經議價程序廠商第3次減價標明:「依底價承製。」,本案本局核定底價70萬9,000元整,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布決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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