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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本局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權利,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於新臺幣50萬元內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
補助機關
3.15.25.16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43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文件為光碟1片);郵購者須附回郵郵資:每標件120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從事照明燈具製作批發買賣業,具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或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其中之一者,或與本採購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並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案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若因故停止辦公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 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3.廠商未派員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本案第1次公告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不受3家限制)。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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