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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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為契約金額30%,並以預算金額為上限,增購內容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至106年12月2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文件乙份新臺幣 200 元整,僅光碟乙份為新臺幣 100 元整;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新臺幣 15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5日內開工,於開工日起7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廠商E101011或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業E602011 (需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非屬政府採購第103條第1項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1.公司行號:「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4.各該業登記證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領標費用:
標件工本費:書面文件乙份新臺幣 200 元整,僅光碟乙份為新臺幣 100 元整;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每標件新臺幣 150 元整(快捷郵件),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2.電子領標費用:
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二)領購招標文件方式:
1.郵購:
請將上述標件工本費(須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現金不受理,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地址:26051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歷史建築物(5-16)冷氣及內部裝修工程案。』(標案名稱)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量郵購所需作業時間)。
2.電子領標:
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交費用並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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