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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可能因活動實際需求增購,金額以新臺幣10萬元為上限,增購內容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08年8月18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研習教室(二) (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文化局行政科)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公司行號等,其營業項目及代碼: 營業項目C305010印染整理業、C306成衣類、F104衣著、服飾品零售業、F204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或分包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採購發包單位承辦人】: 行政科陳小姐 (03)9322440分機150
2.【履約期限】::須將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
(1)108年6月15日前提交樣式二T恤50件(尺寸依機關需求指定)。
(2)108年6月28日前提交其餘T恤5,450件
3.【押標金及保證金繳納額度】:(新臺幣計)
(1)押標金:新臺幣5萬元整,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除現金外,並得將押標金匯款單或 收據等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2)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繳交。
(3)保固保證金:無。
4.【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5.【其他】:
(1)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2)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6.【108年5月2日更正公告】:
(1)本次招標文件更正規格需求表。延長等標期至108年5月14日下午5時、開標日時間延至108年5月15日上午10時,更正投標專用大封套及招標文件清單。
(2)增加圖案示意圖,餘則未更正
7.【108年5月3日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公告,係更正T恤圖示意圖,請有意投標廠商注意,本案投標估算經費之圖案示意圖,需以今(108.05.03)日更正版本為準,亦為履約驗收標的依據。
(2)其他招標文件、截標日及開標時間均未更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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