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5064901s 招標中 (剩 1 天)

115-116年宜蘭縣原住民族傳統工藝普查計畫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公告日:115/06/12 截止日:115/06/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94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2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2.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郭開先先生
聯絡電話 (03)9322440#604
機關代碼 3.76.42.26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聯絡人 郭開先先生
聯絡電話 (03)9322440#604
傳真號碼 (03)9360732
電子郵件信箱 christjwl@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7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5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6 10:30
開標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1樓會議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行政科辦公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大同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7條,摘要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學術機構」或「法人團體」任一 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且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各資格應附具所具資格之所列文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3.原住民主管機關出具有效期間六個月內之證明文件(如屬獨資之原住民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可檢附負責人為原住民(戶籍謄本)之證明文件)(非原住民 廠商者免附)(如原住民廠商於投標時未檢附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則為一般廠商,無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之適用。)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 學術機構: 1.立案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 法人團體: 1.立案證明 2.原住民主管機關出具有效期間六個月內之證明文件(如屬獨資之原住民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可檢附負責人為原住民(戶籍謄本)之證明文件)(非原住民 廠商者免附)(如原住民廠商於投標時未檢附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則為一般廠商,無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之適用。)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第1期: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60日內函送期初報告書(1式6份)。 2.第2期:廠商應於期初報告書審查通過(機關發文日)次日起90日內函送期中報告書(1式6份)。 3.第3期:廠商應於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機關發文日)次日起90日內函送期末報告書(1式6份),並於期末報告書審查通過(機關發文日)次日起60日內函送成果資料(成果報告書1式8份及電子檔隨身碟1式3份)至機關驗收。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郭先生,(03)9322440*604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26
聯絡人
郭開先先生
聯絡電話
(03)9322440#604
機關代碼
3.76.42.26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聯絡人
郭開先先生
聯絡電話
(03)9322440#604
傳真號碼
(03)9360732
電子郵件信箱
christjwl@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7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5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6 10:30
開標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1樓會議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行政科辦公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宜蘭縣大同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7條,摘要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學術機構」或「法人團體」任一 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且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各資格應附具所具資格之所列文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3.原住民主管機關出具有效期間六個月內之證明文件(如屬獨資之原住民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可檢附負責人為原住民(戶籍謄本)之證明文件)(非原住民 廠商者免附)(如原住民廠商於投標時未檢附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則為一般廠商,無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之適用。)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 學術機構: 1.立案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 法人團體: 1.立案證明 2.原住民主管機關出具有效期間六個月內之證明文件(如屬獨資之原住民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可檢附負責人為原住民(戶籍謄本)之證明文件)(非原住民 廠商者免附)(如原住民廠商於投標時未檢附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則為一般廠商,無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之適用。)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第1期: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60日內函送期初報告書(1式6份)。 2.第2期:廠商應於期初報告書審查通過(機關發文日)次日起90日內函送期中報告書(1式6份)。 3.第3期:廠商應於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機關發文日)次日起90日內函送期末報告書(1式6份),並於期末報告書審查通過(機關發文日)次日起60日內函送成果資料(成果報告書1式8份及電子檔隨身碟1式3份)至機關驗收。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郭先生,(03)9322440*604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13、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