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5032211s 已決標公告

2026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親子館委託規劃設計、施作暨布撤展案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5/04/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馬可艾思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8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989,000
決標折數
99.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2.2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孟淇小姐
聯絡電話 (03)9322620#220
機關代碼 3.76.42.26
單位名稱 文學及圖書資訊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聯絡人 曾孟淇小姐
聯絡電話 (03)9322620#220
傳真號碼 (03)9360732
電子郵件信箱 jennifer@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3/27 10:30
開標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1樓會議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如期如質且積極履行契約及履約過程中可能產生相關損害之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行政科辦公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7條,摘要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學術機構」或「法人團體」任一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應附具所具資格之所列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僅「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須檢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切結書1(正本)。 2.學術機構: (1)立案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1(正本)。 3.法人團體: (1)立案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1(正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交「工作執行計畫書」: (1)於決標後安排工作協調會議。 (2)依評選會議紀錄及工作協調會議決議事項修改製成「工作計畫書」,內含設計圖說、文案及指標配置、燈光電源配置、逃生動線圖及決標後經費調整表。 (3)檢附本案雇主意外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險等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 (4)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函送1式6份,供機關審查,以作為履約及驗收之依據。 2.115年6月17日前施作及布展,依據審查通過之修正後工作執行計畫書、完成設計圖說及施作規範,完成執行施作及布展報請驗收。 3.115年8月26日前撤場及復原,本館各項臨時設施撤除及空間復原含各項物資及設備清運完成,屬機關所有者依機關指定地點運送,於活動結束次日起10日內(115年8月17至8月26日)完成撤場及復原,報請機關會同工旅處確認取得場地復原證明書。 4.114年9月10日前結案,函送結案報告資料彩印1式3份、場地復原證明書、經費結算表1式2份、授權書及清冊辦理結案驗收。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曾小姐,(03)9322620*220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2.2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孟淇小姐
聯絡電話
(03)9322620#220
機關代碼
3.76.42.26
單位名稱
文學及圖書資訊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聯絡人
曾孟淇小姐
聯絡電話
(03)9322620#220
傳真號碼
(03)9360732
電子郵件信箱
jennifer@mail.e-la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26 17:00
開標時間
115/03/27 10:30
開標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1樓會議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如期如質且積極履行契約及履約過程中可能產生相關損害之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興文創園區23號建物群行政科辦公室(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7條,摘要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學術機構」或「法人團體」任一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應附具所具資格之所列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僅「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須檢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切結書1(正本)。 2.學術機構: (1)立案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1(正本)。 3.法人團體: (1)立案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1(正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交「工作執行計畫書」: (1)於決標後安排工作協調會議。 (2)依評選會議紀錄及工作協調會議決議事項修改製成「工作計畫書」,內含設計圖說、文案及指標配置、燈光電源配置、逃生動線圖及決標後經費調整表。 (3)檢附本案雇主意外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險等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 (4)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函送1式6份,供機關審查,以作為履約及驗收之依據。 2.115年6月17日前施作及布展,依據審查通過之修正後工作執行計畫書、完成設計圖說及施作規範,完成執行施作及布展報請驗收。 3.115年8月26日前撤場及復原,本館各項臨時設施撤除及空間復原含各項物資及設備清運完成,屬機關所有者依機關指定地點運送,於活動結束次日起10日內(115年8月17至8月26日)完成撤場及復原,報請機關會同工旅處確認取得場地復原證明書。 4.114年9月10日前結案,函送結案報告資料彩印1式3份、場地復原證明書、經費結算表1式2份、授權書及清冊辦理結案驗收。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曾小姐,(03)9322620*220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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