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ossi@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或所在其他指定處所(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本局行政科辦公室或公文收發室)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投標廠商須具電器承裝業(E601010)之甲級承裝業以上(含)資格(詳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應附具: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各該業登記證。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一、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李先生,(03)9655440*203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二、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三、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